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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不良反应性质分类
分类 |
特点 |
举例 |
副作用 |
正常用法用量使用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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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作用 |
药物剂量过大或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机体的反应 |
巴比妥类引起中枢神经毒性; |
后遗效应 |
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低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时仍残存的药理效应 |
苯二氮䓬类→“宿醉”现象; |
首剂效应 |
患者初服某种药物时,机体对药物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不可耐受的强烈反应 |
哌唑嗪(常规剂量开始治疗)→血压骤降 |
继发性反应 |
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治疗矛盾 |
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如四环素→二重感染 |
变态反应(过敏反应) |
机体受药物刺激所发生异常的免疫反应,引起机体生理功能障碍或组织损伤 |
微量青霉素引起过敏性休克 |
特异质反应 |
因先天性遗传异常,少数患者用药后发生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无关的有害反应 |
假性胆碱酯酶缺乏者,用琥珀胆碱后,由于延长了肌肉松弛作用而常出现呼吸暂停反应 |
依赖性 |
反复用药所引起的人体心理上或生理上或两者兼有的对药物的依赖状态 |
阿片类和镇静催眠药在反复用药过程中,先产生精神依赖性,后产生身体依赖性 |
停药反应(反跳反应) |
长期服用某些药物,机体对药物产生了适应性,若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使机体的调节功能失调而发生功能紊乱,导致病情加重或临床症状上的一系列反跳回升现象 |
普萘洛尔、可乐定(突然停药,血压升高) |
特殊毒性 |
“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 |
致癌:主要引起恶性肿瘤,代表药是抗肿瘤药; |
(2)药品不良反应新分类
分类 |
特点 |
举例 |
A类 |
仅在人体接受该制剂时发生,停药或剂量减少时则可部分或完全改善 |
副作用 |
B类 |
针对微生物体而不是人体 |
抗生素引起的肠道内耐药菌群的过度生长 |
C类 |
以化学刺激为基本形式;严重程度主要与所用药物的浓度而不是剂量有关 |
药物外渗反应、静脉炎、药物或赋形剂刺激而致的注射部位疼痛、酸碱灼烧、接触性皮炎以及局部刺激引起的胃肠黏膜损伤 |
D类 |
给药方式引起;改变给药方式,不良反应即可停止发生 |
植入药物周围的炎症或纤维化、注射液中微粒引起的血栓形成或血管栓塞 |
E类 |
停止给药或剂量突然减小后出现 |
阿片类、苯二氮䓬类、三环类抗抑郁药和可乐定的停药反应 |
F类 |
由家族性遗传疾病(或缺陷)决定 |
苯丙酮酸尿症、G-6-PD缺乏症和镰状细胞贫血病 |
G类 |
损伤基因 |
致癌、致畸 |
H类 |
与剂量无关,必须停药 |
过敏反应 |
U类 |
机制不明 |
药源性味觉障碍、辛伐他汀的肌肉反应和吸入性麻醉药引起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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