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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制度”执业药师挂证解决新方法!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5日 10:02:49 来源:蓝基因医学教育

2017年11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曝光了65名“挂证”执业药师名单,随后又有8个省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于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予以公告。

为何挂证现象愈演愈烈?其实原因大家都知道。按规定执业药师必须成为药店“标配”,而用人缺口非常大,所以药店在高薪挖人不到的情况下,或不惜违规聘请“影子药师”。有需求就有市场,部分执业药师在利益面前迷失自我,抱着侥幸心理将资格证书租借给零售药店,赚取额外收入。药店通过挂证低成本满足了合法开设的条件,而挂证的执业药师无需提供劳动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这样的现实和就业环境催生了庞大的执业药师考证族。除了学医药的学生之外,也有那些医疗卫生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考证就是为了挂证取利。“挂证”也成为了很多人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动力。

事实上,药师挂证反而销蚀了药师这一职业的含金量,让驻店服务名不副实。药店对执业药师所要求的技术含量低。如果执业药师严格履行指导和把关的责任,拒绝销售药品或者独立公正地推荐药物,还可能影响药店的销售情况执业药师不仅要持证上岗,还要持证在岗。要让执业药师真正发挥作用,必然需要搞清楚执业药师、药店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执业药师出现人岗分离的现象,与监管部门“管证不管人”的规矩有很大关系。虽然药监局就制定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者的从业实施注册制度,并且要求其只能有一个执业地点。然而以上付诸现实,往往都是“一注了之”。

既然药店必备执业药师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那么执业药师的职责就带有一定的公共安全管理色彩,需要一定的独立性。应当在监管的范畴之内,让执业药师与药店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而非单纯的劳务关系。因此,防止药师挂证不妨尝试派驻制度,即药师向所属的药师管理机构申请执业,由机构成立药师执业协会向药店派驻,承担用药安全监督指导职责和药品销售劳动服务,药店按标准向机构缴纳费用,通过机构向药师发放薪酬。如此三方协议能让相关主体相互监督制约,进而防范药师执业人岗分离。

除了派驻制度,还需要多角度、多形式的常态化宣传执业药师,让公众形成到药店购药认准执业药师、咨询执业药师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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